在最新一期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報(2019年第1期)》中,深圳首個專門面向金融人才的支持政策——《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發展的實施辦法》(下稱“《辦法》”)正式發布。
據不完全統計顯示,截至2018年上半年,深圳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約為14.2%,國地稅占全市總稅收比重超過20%。但對標世界與國內的金融中心,深圳金融人才顯得捉襟見肘。為了擺脫這一困境,去年10月15日,深圳金融辦發布《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宣告了深圳加入爭奪優質金融人才的“戰役”。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辦法》自2019年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真金白銀招徠人才最直接
證券時報記者梳理發現,用真金白銀招徠人才成為最直接的扶助方式。其中,在對金融人才個人方面,《辦法》以分類、分層和分布培養的思路,推進百千萬金融人才培養工程,并以最高每年10萬元/人的標準給予費用資助。對在深金融機構、協會、研究院所等方面,最高給予一次性100萬元人民幣獎勵。
此外,《辦法》還明確,要按照全市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統一部署,定期發布更新深圳金融領域急需緊缺人才目錄,引進一批急需緊缺的金融人才。當中,金融科技、金融交易、創業投資、金融監管等領域的專業人才被視為重中之重。
下面來看看該《辦法》的重點內容:
對金融人才個人發展支持的資助:
· 與紐約、倫敦、香港、新加坡等全球金融中心開展人才合作培養和交流項目,每年選派100名高端金融人才分批赴全球金融中心城市調研考察、學習培訓、掛職鍛煉,按照每年最高10萬元/人的標準給予費用資助。
· 每年遴選100名有發展潛力的高端金融人才,向其提供高端金融人才研修項目,按照每年最高5萬元/人的標準給予培養經費資助。
· 每年遴選1000名有發展后勁的骨干金融人才培養對象,為其提供專題進修資源,重點培養深圳金融業發展急需緊缺的金融科技、金融交易、創業投資、金融監管等專業人才,按照每年最高1萬元/人的標準給予培養經費資助。
· 鼓勵深圳市金融機構設立大學生實習基地,實施大學生實習補助項目,每年吸引1000名全球知名高校的優秀在校大學生實習,對連續實習6周以上的,按照本科生2000元/人、碩士研究生3000元/人、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實習補貼。
· 鼓勵金融從業人員積極參加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北美精算師(ASA)、中國精算師(FCAA)、英國特許注冊會計師(ACCA)資格認證考試,對2017年1月1日后取得上述執業資格證書且在深圳市金融系統全職工作滿2年的,按照用人單位提供的報考費用補貼給予1:1獎勵補貼,每人最高不超過5萬元。
· 在金融系統遴選100名業內專家成立深圳金融百人講師團,向入選百人講師團的業內專家頒發聘書并給予經費資助,為金融人才培養工程提供師資保障。
對金融機構、協會、研究院所等的資助:
· 支持深圳金融機構與高等院校、資本市場學院等合作,通過建立金融特色學科、專業資格認證和聯合培養專業人才等方式,開展金融人才培養工作和金融創新研究工作。對培養深圳金融人才做出突出貢獻的機構,經評定最高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具體認定辦法由深圳市金融辦另行制定。
· 鼓勵金融行業協會加大力度做好金融人才引進和培養工作,對引才育才成效突出的協會,經評定最高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深圳市金融辦另行制定。
· 支持深圳市金融辦聯合駐深金融監管機構、香港金管局、澳門金管局、金融機構每季度定期舉辦深港金融合作創新交流活動,按照每場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標準給予費用補助。
· 鼓勵深圳市金融機構、金融行業協會等與香港、澳門同業聯合舉辦行業論壇、專題培訓等各種形式人才交流活動,對納入年度金融人才交流計劃的活動,按照實際費用的30%、每場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給予費用補助。
全方位覆蓋人才培養
證券時報記者發現,除了真金白銀外,《辦法》還在培訓、促進交流、學術研究等多個環節提出了具體的措施,全方位覆蓋各個層次的金融人才培養和引進。
例如在培訓方面,《辦法》提出,開辦鵬城金融大講堂,每年為10000名青年金融人才提供“微課”、專題講座、公開課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培訓資源。支持深圳市金融穩定發展研究院與金融機構、全球一流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合作,打造全市金融人才創新研究中心,建立涵蓋前沿重點課題研究、應用案例分析、年度主題論壇、系列專修課程、大講堂、公開課和微課等為一體的金融人才培訓資源體系。培養及建設若干個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具有較高培訓能級的金融人才國際化培訓載體,設計開發適應深圳國際金融創新中心建設需求的海外培訓項目。
在促進交流方面,針對粵港澳大灣區,《辦法》提出要依托深港青年夢工場、博士后交流驛站等平臺,開展深港兩地金融人才和項目常態化合作。在前海蛇口自貿區成立粵港澳金融人才發展聯盟,鼓勵港澳籍金融專業人才依法依規為區內企業和居民提供專業服務。支持在駐深金融監管機構、金融工作部門、重點金融企業等設立金融人才掛職鍛煉實踐基地,實施金融人才掛職鍛煉交流項目,通過掛職、借調、聯合培訓等加強人才交流工作,逐步建立常態化的干部交流機制。
在學術研究方面,《辦法》提出,發揮深圳市已有金融博士后工作站、流動站、創新實踐基地儲備金融人才的功能,支持在站博士后與深圳金融機構、金融科技企業合作開展課題研究和技術成果轉換。加大博士后工作站點的建設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業單位等申請設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動站或創新實踐基地。力爭到2020年底全市金融領域博士后站點達到20家、在站博士后達到100人。符合條件的博士后工作站、流動站、創新實踐基地、在站博士后按深圳市政策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深圳金融人才發展環境建設相對滯后
金融業是深圳經濟的一大支柱產業,成為金融中心也是深圳發展目標之一。長期來看,雖然目前在銀行、保險等傳統金融領域落后于北京、上海,但深圳在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等新型金融行業的崛起,讓深圳具備沖擊國際一線金融中心的潛力,金融人才的儲備也將有力地支持深圳金融業進一步發展。
據第三方行業數據分析,目前深圳金融從業人員數量僅約為東京的二分之一、倫敦的三分之一、紐約的四分之一,在國內排名也在北京、上海之后。在國內的縱向比較中,深圳缺乏熟悉全球通性金融規則的國際性金融人才,同時在人才關心的教育、醫療、住房等領域也相對滯后。
深圳市金融辦主任何曉軍曾公開表示,深圳金融人才發展環境建設相對滯后,深圳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較少,在社會綜合環境方面,如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資源、專業金融培訓資源、人才交流平臺等都還存在短板,也影響了金融人才聚集。
此前,深圳并沒有專門針對金融人才的專項支持政策。在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深圳市人才認定標準(2011年)》中,首次認定特許金融分析師(CFA)、《新財富》“最佳分析師”、金牌董秘、中國IT年度人物獎等分別作為地方級領軍人才和后備級人才。
按照標準認定,上述金融人才可相應享受住房補貼、子女入學、配偶就業、學術研修、辦理“鴻儒卡”等高層次專業人才配套政策,并可以申請100平方米公租房或每月3200元租房補貼。
而在2018年8月23日發布的《關于實施“鵬城英才計劃”的意見》(下稱“《意見》”)中,則提到了實施金融人才培養專項。根據《意見》,在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每年單列5000萬元,用于加強金融人才隊伍建設。每年組織不少于10期金融人才研修班,重點培育金融科技、創業投資、融資擔保、資產管理等緊缺金融人才。
《辦法》的提出,可謂涉及到支持金融人才發展的方方面面,在原有的住房、子女入學、配偶就業等民生問題基礎上,同時以真金白銀、培訓交流、學術研究等方面,真正落實到培養、提高金融人才素質的實處中來。
一二線城市加入金融人才爭奪戰
事實上,國內各大城市對于金融人才的爭奪戰早已悄無聲息地展開。
作為國內金融人才最集聚的兩座城市,北京和上海在吸引和鼓勵金融緊缺人才方面都祭出了自己的“殺手锏”——戶籍和教育等金融人才最關心的問題進行突破。
北京為吸引和鼓勵金融緊缺人才,明確指出對于擁有CFA、FRM等持證資格的,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給予優惠待遇。并對于來京工作的可辦理調京手續并辦理本市戶口,其子女可在京參加高考,錄取時與北京市戶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等方面給予照顧和便利等。
除此之外,在北京去年發布的最新引進人才管理辦法中,明確提出加大金融等領域人才引進力度,明確提出符合條件的天使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在京設立的金融控股集團、持牌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平臺、金融組織聘用的貢獻突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業務骨干等三類人員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上海為實現金融人才結構更趨合理,對符合《上海市金融領域緊缺人才開發目錄》的各類人才在戶籍、《居住證》、《外國專家證》辦理、醫療保障、子女就學、住房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服務和便利。
廣州則在諸多一線城市中企圖以“重金”取勝。根據去年10月發布的《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項目實施辦法(修訂)》,每年評定一次廣州高層次金融人才,包括金融領軍人才、金融高級管理人才、金融高級專業人才和金融柔性引進人才。對經評定的高層次金融人才最高給予當年50萬元補貼以及當年新引進的金融領軍人才給予100萬元的安家補貼,“氪金”程度可謂國內最高。
另外,經評定的高層次金融人才可優先參加廣州市組織的金融人才赴紐約、硅谷、倫敦、東京、新加坡、香港等城市學習培訓活動。廣州還為有意落戶的金融領軍人才、金融高級管理人才、金融高級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安排專項入戶指標;暫無落戶意向的上述人才,可申領“人才綠卡”,在購房、購車、子女入學等方面享受廣州市民待遇。
相比之下,深圳雖然在民生基礎設施方面落后于北上廣,在“氪金”方面相比廣州力度也稍弱,但深圳此次《辦法》涵蓋的范圍更廣。除了各地常用的“金錢攻勢”外,還涵蓋了培訓、大學生實習、學術研究等多個層次,更加顯示了深圳要扶持本土金融人才、引進高端金融人才的決心。
此次深圳發布《辦法》,意味著深圳也正式加入金融人才的爭奪戰。在業內人士看來,盡管深圳全市從業人員數量位居全國前列,初步形成一批素質優良、創新踴躍的金融人才隊伍。但是隨著其他城市實力的增長以及金融人才引入政策的不斷升級,區域間金融人才流動加劇,深圳正面臨一場嚴峻的金融人才爭奪戰。針對深圳面臨的金融人才競爭問題,為在金融人才資源激烈競爭中搶占優勢,深圳這次拿出實打實的優惠政策,有望加大吸引各類金融人才的力度。
除了一線城市爭奪激烈外,不少二線城市也已經加入金融人才的爭奪戰。
天津金融高端人才獎勵包括:落戶天津、就業、住房、子女入學、科研經費、法律援助、人才培訓等方面給予一系列支持政策。領軍人才每人一次性補助30萬元,對高級人才每人一次性補助20萬元。對經審核認定的領軍人才或高級人才,按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區留成部分最高給予三年內100%的獎勵,年薪總額以40萬元為上限。
廈門為加快廈門高層次緊缺型金融人才的引進和培養,緊缺型金融人才分別能獲得一次性40萬元、25萬元的安家補貼。
佛山對最高級的金融領軍人才給予優厚獎勵:根據相關認定辦法,可以分為金融領軍人才、金融高級管理人才、金融高級專業人才三大類,激勵扶持由行業專項津貼、地區補貼、進修津貼、住房補助、業績貢獻獎等5部分組成。
其中,行業專項津貼從5萬元到30萬元不等,地區補貼從2萬元到30萬元不等,進修津貼從2萬元到20萬元不等,住房補助則從3萬到20萬不等。金融領軍人才每年可享受行業專項津貼30萬元,地區補貼30萬元,進修津貼20萬元,住房補助20萬元。
成都將面向海內外大力引進高層次金融人才,加速推動西部金融中心建設。入選“成都人才計劃”金融類人才,將授予“成都市特聘專家”稱號,給予100萬元的資金扶持,并享受出入境與居留、資助、任職、薪酬、創新創業、稅收、醫療和保險、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學、評價激勵等11個方面特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