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蘭州新區管委會獲悉,為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為新區實體經濟提供良好、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推動產業加快發展,蘭州新區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通過構建新型政金企合作關系、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加快金融市場體系建設等5個方面19條具體措施,為實體經濟注入“金融”活水。
按照《意見》要求,成立蘭州新區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對新區實體經濟企業融資工作進行統一規劃、指導、協調和運作。建立新區實體經濟企業信息庫,嚴格界定扶持企業范圍。經嚴格審核篩選,將符合產業政策、合規經營、發展前景良好、誠信度高,具有一定市場競爭力的企業納入信息庫,實施名單制管理,每季度向駐區金融機構推薦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融資需求,信息庫按季度適時更新。
在擔保增信方面,實施名單制管理的實體經濟企業,根據經營周期特點,按照“金融機構授信、新區監管企業增信”的運作模式為其提供金融服務。對于資本金到位的建設工程項目,金融機構授信額度不能滿足資金需求的,在企業先期承諾提供股權、項目收益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質押資產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新區監管企業為其提供融資增信服務,提高企業綜合授信額度。
《意見》提出,以創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為契機,引導各金融機構綜合考慮新區實體經濟企業資金需求,在安排年度信貸計劃時向新區予以重點傾斜,增加信貸投入總量。針對新區企業經營特點,進一步優化現行信用等級評定標準,提高單戶企業授信額度。結合新區“承諾制”試點改革,各金融機構可在企業取得用地和規劃許可的前提下,即可按照“先建后驗”原則,自主開展設計施工。同步擴大業務審核要件認定范圍,改進授信審批流程,推動信貸審批效率。
同時,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新區重點項目、產業發展開發金融產品及融資方案,積極探索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服務貿易、供應鏈等領域金融業務模式和產品創新,切實提升對新區實體經濟的金融服務質效。發揮信息庫平臺優勢,鼓勵企業建立融資互保機制。支持新區監管企業采用訂單、倉單、應收賬款、知識產權和股權期權等更為靈活的質押方式,切實降低企業融資門檻。并創新多種融資工具,積極爭取省產業發展投資基金、省綠色生態產業發展基金等各類資金,按照“股權投資+輔導上市+產業重組+行業并購”的業務模式,重點培育和信息化、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精細化工、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商貿物流、文化旅游、現代農業九大產業。鼓勵和支持新區實體經濟企業探索運用保險、基金、信托、中小企業私募債等多種金融工具,提升新區實體經濟企業在資本市場的融資能力。
《意見》提出,支持甘肅股權交易中心在新區設立運營中心,以信用培育和融資對接為目標,建立“信用共建、信息共享、政策激勵、多方應用”的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建立新區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加大對失信企業聯合懲戒力度,切實維護金融機構合法權益。鼓勵區域外金融機構在新區設立分支機構、地區性總部或業務總部,積極引進村鎮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入新區金融服務領域。
在發展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方面,設立蘭州新區融資擔保發展專項資金,通過資本金注入、保費補貼、獎勵補助等方式,加快發展以實體經濟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新區融資擔保公司與省金控擔保集團、省再擔保集團建立合作關系,盡快加入全省融資擔保服務體系,提升運營管理和抗風險能力,將其打造成為實力較強、區域影響力較大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將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風險補償金規模從原來的5000萬元增加至1億元。對新引進設立的金融機構區域總部或一級分支機構從項目落戶、辦公場所建設、人才引進等方面予以獎勵扶持。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綜合貢獻度,給予其新增貸款額1‰-3‰的獎勵;對證券、保險、信托等非銀行業金融機構輔導企業上市、主承銷企業發行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業務,分別按其貢獻度給予一定的獎勵。
《意見》要求,按照新區產業扶持獎勵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嚴格落實投資獎勵、稅費扶持、生產要素補貼、融資支持、科技創新獎勵等優惠政策,做好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落實工作,切實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幫助企業提高融資能力。
營造良好政務環境,強化政府信用意識,堅持依法行政,建立“親”“清”新型政商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