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下發了《關于調整山西省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百人計劃”相關政策的通知》《山西省引進支持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團隊暫行辦法》,對此前發布的“百人計劃”進行了調整優化,進一步強化引進人員的工作實績、發展潛力、創新能力等“軟”條件要求,軟化年齡、學歷、職務等“硬”條件要求,同時提高各項目資助標準,適當拉大長期項目和短期項目在資助標準上的差距,以吸引更多長期項目人才。
山西省“百人計劃”自2009年實施以來,共分八批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353人,提前完成了預想的引才任務,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明顯推動作用,達到了預期目標。但在長期實施過程中,也發現一些急需改進的問題,比如,評選門檻設置過死,一些優秀人才因為年齡、學歷、職稱等某項條件不達標就被拒之門外;資助標準多年未調整,對人才的吸引力不夠,在全國尤其是中東部地區形不成競爭優勢;引進人才結構不夠優化,創業人才、企業創新人才、長期項目人才偏少,等等。2015年,在完成山西省“百人計劃”第八批人才引進工作后,暫停了申報評審工作,集中時間和精力對山西省“百人計劃”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完善。
政策調整后,人才引進強化工作實績、發展潛力、創新能力等“軟”條件要求,軟化年齡、學歷、職務等“硬”條件要求,并提出真正特別優秀的人才可以在年齡、學歷、職務條件上有一項破格;對諾貝爾獎獲得者,或擁有發達國家科學院院士、國家級科學技術學會會員,或獲得過本人所在研究領域國際公認的最高學術獎項的優秀人才,提出實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議”的政策;將人才團隊引進政策納入“百人計劃”;提高各項目資助標準,適當拉大長期項目和短期項目在資助標準上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