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新型產業用地相關控制指標,《辦法》予以了明確,鼓勵高強度開發,提高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新型產業項目用地面積應大于2公頃。容積率3.5至6.0,建筑密度不超過40%,綠地率10%至20%,建筑高度不超過120米,配套服務設施計容建筑面積不超過項目總計容建筑面積的30%,具體指標將納入項目所在片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或“三舊”改造單元規劃。另外,各類用房均應按照公建化立面進行設計,并與城市整體景觀風貌相協調。
為了保證新型產業用地(M0)項目的持續開發運營,《辦法》要求開發主體自持產業用房比例不得低于51%,自持時間不少于15年。可分割轉讓部分要在達到土地出讓合同和履約監管合同中約定條件后,方允許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辦理不動產分割登記和轉移登記。產業用房按幢分割的,每個基本單元建筑面積不得少于2000平方米,按層分割的,每個基本單元建筑面積不得少于500平方米。產業用房自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之日起2年內不得再次轉讓。滿2年的產業用房再次轉讓的,優先由原開發主體或政府及其產業用房管理主體按原銷售價格進行回購。已辦理分割轉讓部分不得再次申請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強調,配套服務設施可隨產業用房按可分割轉讓產業用房建筑面積占產業用房總建筑面積的百分比分割轉讓。
在火炬開發區、翠亨新區、岐江新城等地試點
此次出臺的《辦法》顯示,M0分為新增新型產業用地、“三舊”改造的“工改M0”和已出讓用地轉為新型產業用地三種類別。
其中,新增新型產業用地須采取公開方式出讓;“三舊”改造的“工改M0”和已出讓工業用地轉為新型產業用地的,可采取協議方式出讓。
新增新型產業用地和“三舊”改造的“工改M0”按最高年限50年出讓;已出讓工業用地轉為新型產業用地的,按照原工業用地剩余出讓年限確定。
“M0用地地價分類確定,目的是鼓勵支持新興的實體產業。”市自然資源局相關科室工作人員介紹。
按照《辦法》,新增新型產業用地出讓起始價應經市土地管理委員會集體決策報市政府批準后確定,原則上按照商業服務業用地市場評估價的35%確定(經領導小組認定需要支持的產業項目,可下調至25%)。“三舊”改造的“工改M0”和已出讓工業用地轉為新型產業用地的市場評估價,按照商業服務業用地市場評估價的20%確定。
新型產業用地范圍布局如何?《辦法》提出,新型產業用地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產業規劃等相關規劃要求,應布局于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重大發展平臺、重點發展區域、軌道交通站點周邊等區域。在火炬開發區、翠亨新區、岐江新城、民眾創新園范圍選取試點,其中翠亨新區馬鞍島范圍依規劃可允許已出讓工業用地轉為新型產業用地。其余鎮區原則上可布設1個項目,且應為“三舊”改造的“工改M0”或因政府原因造成閑置的工業用地轉為新型產業用地。
“新型產業用地目前來說還是一個新的用地類別,各地通常也是選取試點推進,試點范圍多集中在創新要素集聚區域、重大發展平臺等地區。”上述工作人員闡述。中山試點選址火炬開發區、翠亨新區、岐江新城、民眾創新園等重點區域,并不意味著中山其他地方不允許做,其余各鎮原則上也可布設1個項目,具體項目布局將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統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