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松山湖高新區管委會印發了《東莞松山湖推動港澳人才創新創業實施辦法》(下稱《辦法》),不同學歷的港澳人才來松山湖實習、就業都將獲得一定補貼。
項目落戶最高享20萬元獎勵
為扶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松山湖設立東莞松山湖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下稱“基地”),并設立松山湖港澳人才創新創業專項資金。此次出臺的《辦法》公布六大計劃,涵蓋35項細則。今年1月1日起,進入基地工作(包括實習)的港澳人才,以及在園區注冊成立的港澳人才創新創業企業,均適用該《辦法》。
為鼓勵更多港澳人才創新創業項目落戶,《辦法》提出,入駐基地的港澳人才創新創業項目,自在松山湖注冊成立企業之日起,每個項目可享受一次性10萬元的獎勵,部分符合條件項目可享受一次性20萬元的獎勵。落戶后3年內,若港澳人才創新創業企業完成協議承諾指標,最高將給予30萬元獎勵。
為簡化港澳人才創新創業項目在松山湖創辦企業的注冊流程,松山湖開設申辦企業“綠色通道”,在松山湖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港澳人才創新創業企業專門窗口,為港澳項目提供一站式落地服務。
港澳籍人才就業將補貼個稅差
《辦法》提出要實施港澳人才引進計劃,鼓勵港澳籍人才來松山湖實習、就業。首次來基地就業,工作滿一年,港澳副學士(包括香港專上教育與澳門高等專科院校)及高中畢業生可一次性獲1萬元人民幣補貼;本科(包括港澳學士課程)畢業生按1.5萬元標準一次性發放。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獲得者可一次性獲3萬元補貼。
為了給更多大灣區青年人提供實習等機會,《辦法》規定,港澳創新創業企業每接收1名在本企業實習的港澳籍在校生,按實際實習時間給予實習補貼。其中,給予港澳副學士(包括香港專上教育與澳門高等專科院校) 及高中學習的實習生每人每日100元的實習補貼;本科生(包括學士課程學生)每人每日200元的實習補貼;給予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的實習補貼;給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日500元的實習補貼。
今年6月,《關于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印發,明確給予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15%的個稅稅負差額補貼標準。為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松山湖此次擬實施的《辦法》中,亦明確提出要對在港澳創新創業企業就業的港澳籍人才,按內地與港澳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