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其中提出廣州將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法人金融機構按實收資本規模給予最高2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實施意見指出,以花都區為核心建設的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自2017年6月獲批以來,經過兩年探索實踐,在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服務創新、體制機制創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實施意見的出臺旨在總結提升和復制推廣該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經驗,促進全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發展,推動綠色金融更好地服務于廣州高質量發展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