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人才最高可獲380萬元落地獎勵,符合條件的人才可享受最高180萬元的共有產權住房產權份額……為吸引各類人才“植根”榕城,福州市打出了引才留人的“組合拳”。
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召開2018年人才新政策新聞通氣會,解讀《關于鼓勵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八條措施》《福州市人才共有產權住房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吸引引進人才和高校畢業生來榕落戶的五條措施》等系列引才新政。
引進人才最高可獲380萬元落地獎勵
為了廣聚天下英才,福州市近日出臺了《關于鼓勵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八條措施》,分別從人才獎勵、畢業生獎勵、個稅獎勵、引薦獎勵、留榕獎勵、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等八個方面提出更加優惠、便捷的引才舉措。
其中,對于引進的高層次A、B、C類人才(指經認定,符合受聘、合作、創辦企業、受派四種方式中的一種及基本條件,同時符合《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規定的相應人才類型),將分別提供包含住房保障在內最高達380萬元、230萬元、150萬元的人才落地獎勵。
福州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與原有政策相比,新政策更加優惠,更加全面,也更加靈活。例如,根據福州市場租金水平對原先人才租房補貼作了相應的調整,將原有的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調整到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同時,增加了基礎型人才獎勵措施,向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碩士、本科畢業生分別提供3萬元、1.5萬元落地獎勵。
建立租售并舉的人才住房保障體系
政府“筑巢”,人才方能安居。為了解決人才住房問題,福州市還出臺了《福州市人才共有產權住房實施方案》,這在福建省尚屬首創。
該方案提出,引進到福州市工作,且符合人才引進相關條件的福建省引進高層次A、B、C類人才和福州市三個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可以在福州市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共有產權房兩種房源中自行選購住房,享受180萬元、130萬元、100萬元的共有產權住房產權份額。這些人才在福州市工作滿一定年限后,可逐步獲得住房中的政府產權份額,獲得住房所有產權后,允許上市交易。
與此同時,福州市今年還將推出2000多套各類人才用房,包括1000套“拎包入住”的酒店式人才公寓、1000套社會租賃房以及一部分單列給人才的共有產權住房。通過實物配置、貨幣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初步建立租售并舉的人才住房保障體系,滿足各類人才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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