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地在人才爭奪戰中“各顯神通”。
日前,南京市人才購房政策又出重拳,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為人才購房開辟優先通道,政策覆蓋海內外各類人才。據了解,為人才優先購房出臺專門政策,在全國尚屬首次。
對此,多位受訪專家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此次南京人才新政,進一步體現了人才安居的政策向導,顯示出南京吸引人才的誠意。但仍要警惕住房市場的各類炒作,引導人才購房需求合理地釋放,政府相關部門也需監管并嚴懲可能出現的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炒賣房號等違規行為。
人才優先購房
千人搖號、中簽率低,一直是“房價四小龍”之一的南京樓市的常態。在此背景下,“所有在售房源向海內外人才全開放,并為人才購房開辟優先通道”的人才購房新政迅速讓南京搶占“頭條”。
記者查閱《辦法》發現,相較之前的高層次人才購商品房辦法,新辦法優惠范圍囊括海內外人才,學歷型、技能型、管理型、經驗型人才均在列,重點企業、教育、醫療領域人才也全涉及,機關事業單位人才首次納入政策范圍。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此次出臺的人才新政,進一步體現了南京市人才安居的政策導向,對于解決人才住房等問題都有較為積極的作用。“從實際情況看,這也是在住房房源緊張情況下的一種比較好的住房解決方案,值得其他城市借鑒。”
《辦法》顯示,南京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對人才優先供應,采取整體籌集和按比例籌集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全市商品住房全覆蓋。
具體而言,一是政府定向籌集的房源集中供應,結合位置、套型、價格等因素單獨制定銷售方案,在方案中明確供應的房源、數量、價格、對象等內容并向社會公示,由政府指定的單位或開發企業按照銷售方案組織人才集中選房;二是市場優先供應的房源分批供應,即使是需要搖號的項目,項目申請上市銷售量的20%~30%也將分配給人才購房,未入圍的人才可報名參加其他項目購房搖號或輪候下一期開盤房源。
據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黨組書記、局長郭宏定介紹,只要人才憑《人才購房證明》到項目現場報名登記,開發企業通過搖號或者抽簽的方式確定人才入圍名單和選房順序,就按順序組織選房。
嚴躍進表示,“人才優先、其他購房人遞進”可以實現兩個效應。一方面,有助于降低人才購房的成本,既不需要花費太多的時間進行搖號,也大大增加了購房中簽的概率;另一方面,該新政優先把住房資源安排給一些新引進的人才,有助于政府更合理地安排并滿足各類住房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辦法》,南京市戶籍以及企業A、B、C類人才申請時須證明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積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申請時須證明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
此外,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1次購房服務且僅限購買1套住房,所購住房5年內不得轉讓。
人才爭奪戰升級
“此次人才購房新政可以視為又一個‘補丁’。”在南京市房地產學會會長、南京工業大學天誠不動產研究所所長吳翔華看來,此次將全市的商品房都納入人才購房新政范圍,顯示出南京市政府在吸引人才方面的誠意。
事實上,近年來,南京市屢次在便利人才購房上“下功夫”。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7年,南京市正式開始實施人才安居辦法;今年5月,該市又出臺了《南京市企業博士安居工程實施辦法》,對在南京企業工作的博士提供買房、租房等一系列安居政策,包括購買政府定向籌建的人才住房,租賃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市場化租賃住房可申領租賃補貼等。
今年9月,江蘇省委組織部會同六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優化人才服務的實施辦法》(蘇人才辦〔2019〕35號),明確:“在有需要、有條件的地方推行商品房定向供應制度,在新建商品房項目中按比例配售人才專用房。”
據統計,截至目前,南京市人才安居受益量已達到13.1萬人,累計發放補貼9.4億元,目前已形成“購、租、補”的人才安居保障體系,為南京吸引了大批海內外人才來此就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