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特色”設置申購條件。倉山區人才公寓政策惠及對象主要為中層骨干人才,承接市里未囊括的人才類別,對市人才公寓政策形成了有力補充。申購對象分為兩類,一類是根據《倉山區優秀人才選拔管理辦法》評選表彰的“倉山區優秀人才”;另一類是在倉山區范圍內經工商登記注冊,且前三年度稅收區級地方留成收入平均達400萬元以上企業(不含房地產企業)中,年繳納個稅5000元以上的優秀人才,每家可推1名~2名。
“小企加推”完善申購政策??紤]到一些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潛力較大,人才較為集中,但因體量較小,人才公寓政策無法覆蓋的情況,特許有人員入選國家、省、市高層次人才計劃或優秀人才計劃的企業,在這些入選者本人不申購的情況下,企業可最多再推薦1名人選。樹立“高新技術高人一等”的導向,吸引更多集聚高層次人才的高新技術企業來倉山區發展,帶動產業轉型升級。
“雙重優惠”加大資金支持。通過區政府與房地產商商議,優惠購房款15%~20%的金額,安排華潤橡樹灣商品房(建筑面積約88平方米,起價10200元/平方米)作為房源供人才購買,此外還給予購房總價10%的貨幣補貼。雙重優惠有效降低了購房成本,僅相當于原價7折~7.5折。2015年,倉山區已為7名申購人才發放66萬元的購房補貼。
“五年承諾”確保留住人才。為防止“買了就走”,規定申購人需承諾購買人才公寓后在倉山區企事業單位服務5年,5年內離開倉山區的,一次性退回購房貨幣補貼。并要求用人單位及時上報申購人的工作變動情況,如用人單位對此瞞報、不報的,由用人單位一次性退回購房貨幣補貼。人才公寓在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辦理除購房貸款外的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