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東莞將啟動“搶人才大戰”。《東莞市住房體系建設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近日發布,東莞將推進人才安居工程建設,并放寬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保障準入條件,推行公租房貨幣化改革。到2020年,人才住房總量將達到11.5萬套。
《意見》提出,將構建分層次、分類型、多元化的人才安居模式,對特色人才、高層次人才和基礎型人才實施人才安居工程保障。人才安居實施以“租為主、租售補相結合”的原則。對特色人才安居方式以貨幣補貼為主;高層次人才安居方式實行貨幣補貼與實物保障相結合,在高層次人才住房未形成有效供應階段,高層次人才安居先行實施貨幣補貼,再逐步轉換到貨幣補貼與實物保障并舉階段;基礎型人才安居納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實行貨幣補貼與實物保障相結合。符合條件的人才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享受市級人才安居政策。
同時,加大人才住房的供應。人才住房分為高層次人才住房和基礎型人才住房。高層次人才住房是配租配售給特色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的政策性住房,分為租賃型高層次人才住房和產權型高層次人才住房。基礎型人才住房是配租給基礎型人才的公共租賃住房,只租不售、周轉使用。
基礎型人才住房
面積不超60平方米
規劃到2020年,人才住房總量達到11.5萬套。其中,力爭到2020年,全市新增高層次人才住房不少于2.9萬套,其中租賃型高層次人才住房不少于0.75萬套,產權型高層次人才住房不少于2.15萬套。其中高層次人才住房的基準戶型建筑面積分為90平方米、120平方米、150平方米三種,各項目的實際建筑面積可在各類基準戶型建筑面積基礎上適當上下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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