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完善的計劃是成功的一半,但愿意制定工作計劃的人不多,了解如何制定計劃的人也很少,制定計劃之后能夠堅決執(zhí)行,并務求做好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毫無疑問,人人都應該做好日計劃。無論何種計劃,其構成內(nèi)容不外乎任務名稱、完成措施或關鍵節(jié)點、達成目的或完成量化指標、工作責任人、配合人或協(xié)作人、起止時間、完成天數(shù)、視需要可增加獎懲約定。所不同的只是任務多少而已。當然,日計劃可簡化壓縮為只有任務名稱加時間段即可。
假如說一家公司管理混亂的根源是權責不明,那么效率低下的原因必定是計劃不清。想要解決效率低下的問題,首先要從學會制定計劃開始。對此,專家總結出了制訂計劃的五個要訣,以供有需要的企業(yè)或員工借鑒。
一、任務名稱準確
任務就是要做什么,任務名稱則是具體要求讓人一看就明確要做什么,如催收貨款、繳納電費、拜訪客戶、開發(fā)供應商、確定承包合同格式文本等等。不會制定計劃的員工問題主要是不清楚自己應當做什么,一是習慣于聽從上級的安排,二是企業(yè)管理不規(guī)范,崗位職責不夠明確,員工不清楚自身的任務是什么,如果員工明確自身的工作職責,確定任務名稱就很容易了。例如,作為招聘主管,職責是一定要建立招聘渠道以及進行人才市場調(diào)查,那么,在制訂計劃時就會有這樣的任務名稱:進行本地區(qū)服裝設計師供給狀況調(diào)查、增加招聘渠道。當然下級員工的任務名稱也可以是上級主管工作計劃中已經(jīng)確定的事項。
二、目標清晰可數(shù)
任務目標就是讓工作達成的程度以及結果,能夠“看得見”。如增加招聘渠道”要達成目標可以是“確定三家報批”,也可以是“簽訂3家合作合同”,還可以是“完成招聘渠道篩選報告”。這樣任務目標就屬于“看得見”(報告)。確定達成目標取決于制訂計劃的員工所擔任崗位的權力。目標清楚,工作就不會走彎路。
三、工作責任到人
明確事情由誰來做,做到責任到人。不規(guī)范的企業(yè)往往都是將責任分化到部門層面,而沒有具體到個人。要知道部門是不會做事的,做事的只會是人,負責某個崗位的員工。如果不能將事情落實到個人。當然,在這里責任人多數(shù)情況下是一個人,但也不排除有時候是一類人,例如“人力資源經(jīng)理”安排新制度培訓工作,其責任人就可以是他的下屬——四個主管分別同時去完成。
責任人是主要負責人,另外配合人或協(xié)作人也不可忽視。一般情況下,規(guī)范的企業(yè)工作都是按流程操作,然后是多崗位員工協(xié)同作戰(zhàn),分兵把守。在計劃中明確配合人或協(xié)作人,就可以讓“他們”事先知曉配合要求或支持內(nèi)容,方便先做準備或事先留出時間,這樣工作才能夠有條不紊不至于打亂仗。
四、完成時間到天
時間到天有兩個涵義:一是多少天能完成,二是完成的截止時間是那一天。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或許還其他的時間安排,如果錯過了這個時間,任務完成之后也毫無用處,例如,外貿(mào)企業(yè)的船期,參加展會的參展期,參加招聘的招聘日等。同一時間段,有多項工作任務,還需考慮輕重緩急,時間管理四象限法則就可以派上用場了。例如,緊急重要的任務放在前面,不急的事情放在后面;或者把重要的事情放在前面或者增加完成時間。同時還要兼顧同一責任人不能在同一時段完成兩項工作。
完成計劃時限一定要留有余地。實際完成時間則盡量往前趕,這樣才能掌握工作主動權。
五、措施具體得力
如何采取措施,工作任務能否完成,措施很重要。明確采取什么樣的措施,說明員工清晰事情應該如何做,關鍵節(jié)點清楚說明員工心中有數(shù)。如果一名員工對該項工作從何處入手或關鍵節(jié)點把握不準,要把工作做好是不太可能的。比如任務名稱“增加招聘渠道”要完成的措施就可以是這樣:網(wǎng)上搜索中介機構或平臺,初選6家中介或平臺,電話洽談確定3家意向中介或平臺、撰寫篩選報告上報經(jīng)理審批。
措施具體,工作就能有條不紊;措施得力,工作就能高效快捷。可以這么說,工作越忙越是要訂計劃。計劃到位,事半功倍;計劃紊亂,手忙腳亂。
以上經(jīng)驗是筆者在咨詢企業(yè)輔導計劃制訂時與老板員工共同歸納總結的,在此對咨詢企業(yè)的老板員工一并表示感謝。